春节即将来临,为给市民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游园环境,2月6日下午,市林业和园林局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,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,局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,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,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。
会议由副局长张晋主持。会上,局党委副书记、副局长李晓辉宣读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游乐设施安全管理的通知》(合林园[2010]29号);局纪委书记王萍通报了《关于对1.31逍遥津公园游艺机械事故干部处理的决定》;局党委书记、局长洪家友就吸取逍遥津公园安全事故教训,举一反三,全力做好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、提出要求。
会议指出,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,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、分管领导具体抓,层层有责任人,将安全生产责任的压力层层传递到班组、具体人,做到思想认识到位、安排部署到位、工作措施到位,确保安全。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、分管负责人、部门负责人、安全员、操作员名单2月10日前报局安委办。
会议要求,局属各单位迅速开展游艺机械全面清查,逐台检查,逐台验收,逐台贴购买时间,报废年限标识。游乐园(场)等运营单位要对现有的游乐机械进行逐台排查整改。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游乐机械,一律予以更换、拆除;验收合格的设施,方可运营。必须建立完整的设备档案和人员培训档案,把设备购置、施工、安装、调试、试验、检修和更换零部件情况,包括图纸和文字材料以及运营管理、操作、维修人员培训、教育、考核情况,全部记录存档备查,并报局安委办备案。有关公园要将清理情况于2月10日前报局安委办。
会议强调,凡经营游乐设施的单位,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和操作员,要持证上岗。每日对早检、机械运营状况进行检查监督,建立定期维护保养制度,做好维护保养情况记录,对定期检查和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,要记录详实、完整,履行交接手续,及时安排修缮。操作人员要熟悉掌握所操作的游乐设施性能、操作程序、操作规范和安全要求,及时向游客宣传注意事项,运行前要对安全装置认真细致地检查确认。
会议指出,要进一步完善早检、周检、月检制度,细化各项检查内容。每次检查前,要对照检查项目,逐项进行检查,特别是游乐机械的安全装置、动力系统、液压系统等作为必查内容。对锈蚀、磨损严重的安全带、扣、环,要及时进行更换。属省检、国检的机械设备,必须每年按规定检验。在检验合格证未下发前,一律不得运营。严格执行设备使用年限规定要求,建立设备报废制度,一律不得超期使用。对现有游乐设施要列出零部件更换时间和设施报废时间。
会议强调,安全生产,重于泰山,一定要抓细、抓实、抓到位,举一反三,引以为鉴。同时,要实行责任追究,对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不力、措施不落实的,要处理。今后,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,单位主要领导给予党纪、政纪处分,分管领导一律免职;发生死亡责任事故的,单位主要领导就地免职,分管领导一律撤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