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园〔2009〕59号
关于印发合肥市绿化施工企业经营手册
登记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
各绿化施工企业:
为适应绿化施工企业市场建设需求,规范和加强我市绿化施工行业管理,提高管理部门服务质量,现将《合肥市绿化施工企业经营手册登记管理办法》下发你们,望各企业认真学习该办法,要指定专人按要求填写经营手册。
特此通知。
二○○九年五月八日
合肥市绿化施工企业经营手册登记管理办法
(试行)
为适应绿化施工企业市场建设需求,规范和加强我市绿化施工行业管理,提高管理部门服务质量,现制定《合肥市绿化施工企业经营手册登记管理办法》。
一、适用范围
凡在本市登记的绿化施工资质企业,其承揽的所有绿化工程项目均须实施《经营手册》登记。《经营手册》由发证部门登记盖章后生效。
二、《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经营手册》(以下简称《经营手册》)是记录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合法承揽工程的凭证。登记内容有:工程项目名称、中标书编号、建设(发包)单位、工程所在地、项目负责人、合同开(竣工)日期、工程合同造价(决算造价)、质量评定结果、登记(注销)日期、经办人等工程建设基本记录内容;以及企业跨地区经营介绍信记录、企业历年来主要变更记录、企业受奖励记录、企业职工人数、企业其他经营等辅助项目内容。
三、登记时间
新工程开工前,持《经营手册》及相关证明资料到城市绿化资质管理部门办理业绩登记;
工程竣工后三十日内持《经营手册》到所属资质管理部门办理项目核销手续。
四、登记方法
企业《经营手册》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:
①企业经营手册
②城市园林绿化业绩记录申请表
③工程项目负责人、技术负责人证书复印件
④中标通知书(原件)
⑤合同(原件)
⑥竣工记录,企业凭有关竣工资料登记
五、《经营手册》是为企业服务的依据
1、《经营手册》是企业升级、年检等业绩考核的依据;
2、根据《经营手册》为企业提供招标、投标各类证明材料的依据。各施工企业凭有效的《经营手册》登记和单位申请,办理投标证明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、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;
3、根据《经营手册》登记记录为企业开具《企业跨地区施工介绍信》及其他证明材料。
六、《经营手册》的管理
1、《经营手册》仅限本企业使用,分正本和副本,企业保留正本,管理部门保留副本,同时填写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、伪造、出借和转让;
2、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(发证部门)有权随时查验《经营手册》并要求企业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;
3、《经营手册》遗失,企业必须在媒体公告后方可以书面形式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办;
4、企业年检后,核发新一年度的《经营手册》。企业注销后,《经营手册》须缴还发证机关。